序号
|
项目名称
|
委托单位
|
负责人电话
|
项目情况说明
|
1
|
驿亭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(第一期款)
|
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
|
137****8762
|
驿亭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设计总设计费为18万元。分二次付款。第一次付款80%,付费额144000元,全部施工图完成并图审合格后付款。第二次付款20%,付费额36000元,工程决算经区专业审计分局审定后付清。
|
2
|
上虞区殡仪馆扩建工程设计(第二期款)
|
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
|
137****8762
|
总设计费为411000元。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30%计123300元,付款时间为完成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及概算并达到甲方要求后。第二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40%计164400元,付款时间为完成施工图正式文件,施工招标图纸、清单、技术规范并联合图审合格及出具施工图后第三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30%,付款时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
|
3
|
上虞区殡仪馆扩建工程设计(第一期款)
|
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
|
137****8762
|
总设计费为411000元。分三次付款
第一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30%计123300元,付款时间为完成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及概算并达到甲方要求后。
第二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40%,付款时间为完成施工图正式文件,施工招标图纸、清单、技术规范并联合图审合格及出具施工图后
第三次付款:总设计费的30%,付款时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
|
4
|
上虞区防暴处突战训基地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(第一期款)
|
上虞区公安局
|
137****8762
|
设计费(含方案深化、项目可研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内容)估算设计费为570000元,场外(含道路、绿化、管线、变配电房、大门及通信室等相关内容)设计费为349000元。
设计费支付进度为:
付费次序 占合同价% 付费时间(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)
第一次付款 30% 本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
第二次付款 50% 本项目施工图全部审图完成后
第三次付款 20% 本项目主体工程完成时
|
5
|
东一区后勤服务区综合楼装修工程设计(一期)
|
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|
821*7822
|
东一区后勤服务区综合楼装修工程(一期)设计费
原分两次付款,现改为一次性付清,合同服务费为18106元。
|
6
|
人才公寓项目专用配套停车场工程设计(第一款)
|
上虞市海纳新农村置业有限公司
|
137****8762
|
人才公寓项目专用配套停车场工程设计,合同设计费20000元,分两期支付,提交施工图后15日内支付80%设计费,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余下20%设计费。
|
|
第
46 页
共
46 页
456 条
|
|